申請育兒假:隨著員工獲得教育假
已發表: 2022-09-07剛出爐的父母可以在孩子出生後申請長達 36 個月的育兒假。 當你這樣做時,這在很大程度上被釋放了。 然而,必須遵守一些重要的最後期限。
簡要要領
- 如果您想自己照顧您的(小)孩子,您可以在雇主處登記育兒假,並為每個孩子獲得長達三年的無薪假。
- 育兒假最早從孩子出生時開始,最遲在他八歲生日的前一天結束。
- 父母津貼可以減少經濟差距。 此外,工人在育兒假期間也可以兼職工作。
- 為了讓育兒假的組織工作順利進行,(準)媽媽和爸爸應該儘早帶上他們的老闆,並註意一些重要的截止日期。
父母有合法的育兒假權利
缺乏睡眠。 激素擴散。 以及全新的優先事項。 孩子可持續地改變父母的生活。 但是,當員工擴大家庭時,雇主通常不得不重新安排時間。 原因:為了讓父母有機會全身心地照顧他們的後代,員工有權為每個孩子享受長達三年的育兒假。
在此期間,父母不必工作,但可以保留工作場所並享受其他特權。 例如,特別全面的免遭解僱保護。 根據孩子的出生時間,家庭假期的設計可能會有所不同。 基本上,以下情況適用:父母可以在出生後立即休息,在上學前不久告別工作——或者將育兒假分成幾個部分。
休育兒假的在職父母比例
另請閱讀:給父母的提示:如何處理孩子的攻擊性
育兒假申請必須儘早提供給雇主
“對於雇主來說,育兒假通常意味著相當大的努力,”卡塞爾勞動法專業律師羅伯特·塔佩拉說。 “但是,立法者有意識地接受了這一點,以提高工作和家庭的兼容性。” 成功證明他是對的:自 2007 年聯邦育兒飛行和育兒假法 (BEEG) 生效以來,對該模型的興趣不斷增加。
為了使公司盡可能順利,避免與老闆發生糾紛,父母應儘早將雇主帶入公司。 此外,法律規定了您必須向公司宣布育兒假計劃的某些期限。
我們詳細解釋了員工在申請育兒假時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
誰有權享受育兒假?
無薪休假是受撫養員工的特權。 它只對僱員有權利。 能夠成功申請育兒假的其他先決條件: 當事人必須與孩子生活在一個共同的家庭中,並親自照顧孩子。
但是,不僅親生子女會觸發育兒假的申請:而且雇主還必須允許無償免除照顧和收養子女的工作。 這同樣適用於已婚或登記生活伴侶的親生子女。
育兒假沒有必要讓他們的工作完全休息。 如果您願意,您每週最多可以工作 32 小時。
重要提示:是否只有母親或其他父母要求育兒假對申請沒有影響。 因此,父親和母親可以同時或一個接一個地免除工作。 即使您受僱於同一家公司,這也適用。
育兒假與生育保護和陪產假有什麼關係?
只要您在法律框架內搬遷,您是否可以享受帶薪育兒假以及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享受。 另一方面,生育保護是強制性的。
- “如果孕婦不自願放棄這種保護,雇主可能不會在出生前六周和出生後八週使用預期,”律師塔佩拉說。
- 如果孩子是早產兒出生的,回國後的保護期延長至十二週。
- 這同樣適用於多胞胎或婦女生下殘疾孩子的情況。
育兒假和產假之間的另一個重要區別:育兒假不會從您的雇主那裡得到任何錢。
在出生前後的保護期內,情況有所不同:在這裡,合法投保的婦女每個日曆日最多可從收銀機中獲得 13 歐元(生育津貼)。 雇主將薪酬提高到保護期開始前最後三個日曆月的平均淨工資。 所以準媽媽在整個懷孕期間沒有經濟損失。
沒有法律規定的陪產假
有保險的私人僱員有權在出生前後從聯邦社會保障辦公室獲得生育津貼(每月最多 210 歐元)。 此外,雇主還和你一起加薪,直到過去三個月的平均淨值。 但是,每天13歐元,即金額,最多會從您的法定保險中扣除。
但是,(還)有法律規定的陪產假。 這同樣適用於不彎曲孩子的母親的同性伴侶。 如果僱傭合同不包含任何偏離規則,您可以根據 BGB 第 616 段為孩子的出生申請短期帶薪特別假期(在此處閱讀有關特殊假期的更多信息)。
在可預見的將來,第二親是否會為剛孵化的後代獲得更多的空閒時間還有待觀察。 歐盟已經在 2019 年發布了一項指導方針,規定了十天的假期。 然而,目前幾乎沒有跡象表明立法機構會計劃對父親進行全面改革。
相反,聯邦家庭事務部說: “第二個父母在孩子出生前後的十天帶薪時間,不必執行孩子的第十天帶薪時間。”
員工何時以及如何向雇主申請育兒假?
提前最重要的一點:員工不必按照傳統的方式提出申請。 因為育兒假不需要雇主的批准。 “因此,父母只需申請育兒假,”律師塔佩拉說。 “但是,重要的是你要以書面形式進行。” 傳真或電子郵件是不夠的。 專家塔佩拉說:“育兒假申請必須始終以黑色出現,並由雇主和僱員簽名。”
員工及時聯繫上司也很重要。 因為那些不遵守規定期限的人可能會面臨老闆仍然可以拒絕育兒假的風險。 對於想要在孩子三歲生日之前休育兒假的父母來說,這意味著他們必須不遲於期望日期前七週通知雇主。 如果您想在三歲生日後休息一下,則必須提前 13 週計劃。
育兒假何時真正開始取決於各種因素
“希望從出生之日起休育兒假的年輕父母應在信中明確說明,並指出到目前為止提到的日期只是計算出的出生日期,”律師 Tapella 建議道。 如果孩子早於預期出生,則可能是法定公告期(至少在父親的育兒假期間)被縮短。 然後超時的開始通常會向後移動。
“但是,如果你在早期階段讓雇主加入,你很有可能不會遵守最後期限,”律師塔佩拉說。 如果孩子比預期來得晚,育兒假無論如何只能從出生開始,因為育兒假總是只有在孩子實際出生時才有可能。
無論是媽媽還是爸爸:育兒假可以分成幾個部分嗎?
可以這麼說, “分割”育兒假原則上是可以的。 根據孩子的年齡,適用不同的規定。
在子女三周歲之前,員工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選擇育兒假的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 可以想像一次性休整個育兒假並將其分成幾個部分。
有多少這樣的部分有權分配給員工取決於後代的出生時間:
- 如果後代在 2015 年 7 月 1 日之後重見天日,他的父母有權享受最多三個時期的育兒假。 經雇主同意,也可以延長期限。
- 如果是 2015 年 7 月 1 日之前出生的,你可以分兩個階段向你的老闆要至少一件。
育兒假的期限必須提前確定
為了方便組織給用人單位,父母在登記育兒假時要承諾育兒假,以及未來兩年的育兒假如何分配。 這至少適用於您在孩子三歲生日之前登記育兒假的情況。 只有在雇主明確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進行更改。 即使是那些想提前結束育兒假的人也只能在老闆支持的情況下這樣做,但有少數例外。
“育兒假申請必須是黑色的並簽名。”
律師羅伯特·塔佩拉
約束期結束後,剩餘的育兒假可以自由使用。 因此,員工只要維持公告期,就不必依賴老闆的批准。 儘管如此,儘早將雇主納入規劃是有意義的。 “此外,父母應該始終確認他們的育兒假登記,”塔佩拉說。 “這封信應說明員工何時至何時獲得豁免,以及他何時以書面形式提出索賠。”
“父母應該始終確認他們的育兒假登記。”
律師羅伯特·塔佩拉
雇主可以在育兒假期間發出終止合同嗎?
這僅在特殊情況下才有可能,例如當公司資不抵債時。 老闆必須得到監管機構批准的解僱。 重要提示:育兒假免遭解僱的特殊保護一般是從員工向老闆申請育兒假的那一刻起,但最多在公告期前一周。
在孩子三歲生日之前休育兒假的母親和父親最早可以在暫停開始前八週被解僱。 對於 3 歲以上兒童的父母,免遭解僱的保護最早在育兒假前 14 週開始。